管與愛的拿捏 (2)

王夢蓓
[飛揚協會]


有一個父親,深愛兒子,一心想調教孩子成為他的接班人,做一個蓋房子的硬漢。孩子慢慢進入青少年,骨瘦如柴不說,白白淨淨的皮膚也很難讓父親接受,覺得他脂粉氣太重。偏偏孩子又喜歡藝術,不愛打球等似乎是男性該做的事。為父者大大的失望,多年來的夢想破滅,非常的沮喪和傷心,甚至覺得抬不起頭。他愛兒子,卻無法正眼看他。孩子感受到父親的失望和不滿,漸漸地就和父親疏遠了。這位父親無法接納他孩子的本相。愛,無法傳遞。

當我們生氣不和孩子說話的時候,當我們不花時間和他們相處時,當我們出氣打他們的時候,年紀越小的孩子就越會以為我們不愛他。他們的大腦處理邏輯的部分尚未成熟,一切以主觀感覺為準,再多的解釋和說道理也無法抹殺他們情緒的印象。

界限和後果

上帝的管教開始於很清楚的選擇和後果。

聖經告訴我們,信耶穌的人有永生,不信耶穌的人沒有永生。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界限和後果的概念。如果你的孩子犯錯,卻從來沒有嚐過犯錯的後果的滋味,他的壞行為就不會改正。如果逾時不歸沒有惡果,孩子有什麼理由要按時回來呢?如果住在家裡有吃有喝,頂多聽父母嘮叨兩句,他又有什麼理由要去找工作呢?如果早上賴床,總有父母冒著超速的危險限時專送到學校,他又為什麼不多睡兩分鐘呢?不能執行後果的父母通常不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和需要攔阻他更有效的管教子女。他們看不得子女受苦,容易被罪惡感折磨,所以總是屈服,或是討價還價。有的父母不容許孩子出錯,因為自己的面子很重要,需要在人前維持某種形象。如果你有清楚的家規,卻無法執行,不要怪孩子屢犯不改,要檢討自己的情緒是否有盲點,在該鐵腕的時候手軟。

上帝的管教也是逐漸放手,不幫我們做我們自己該做和能力可以做的事。「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孩子成長過程中,要逐漸為自己多付責任,多擔待。許多家長要孩子有責任感,卻看不得孩子受苦。很多時候孩子已經長大,父母卻仍然停留在噓寒問暖的階段。要記得,即使是全愛的神,都「忍心」讓我們只是「忍受得住」。這不是一個輕鬆愉快的畫面,但是所有的管教若要予孩子有益,都必須有這個要素。上帝不會給我們不能承擔的重擔,這也告訴父母親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和成熟度給予適當的挑戰。比如說,兩歲可以自己穿襪子,雖是掙扎,卻可以透過練習而勝任。如果你等不及他穿的慢,或不忍看他動作困難而幫他穿了,你的管教終究會無力。多年之後孩子不收拾房間,不肯自己為自己負責,你也不應該希奇了。

從天父的愛和管教中學習

就像任何其他的事,沒有主耶穌我們做不了什麼,即使表面看來不錯,終究是草木禾楬。親職,也是如此。要在愛和管教上取得平衡,就不得不從根本上講究。當父母親從天父的愛和管教中吸取了親身的經驗,嚐到恩典的滋味和真理的釋放,再從坊間這方面的書籍和其他管道學習實際操作的點滴,這段天路歷程就能滴下脂油,成為你生命中金不換的經歷和回憶。